房屋租赁在现在的城市中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大多数进城务工的都会选择在城市租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因租房而发生的纠纷不少,其中就有房屋租赁纠纷有违约金问题、不按时交纳房租等。那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一二。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那么,违约金具体该如何承担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则当然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找法网小编讲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