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是在4月18日租的,但是房东规定租金应该在每个月的5号付。现在是12月7日。我不想继续租房。房东要求支付这个月的租金。我上个月还没付房租,但我还没到。合同还没有到18日。还没到期。这对房东来说合理
更新时间:2020-10-05 15:01:53
问题描述:
最初是在4月18日租的,但是房东规定租金应该在每个月的5号付。现在是12月7日。我不想继续租房。房东要求支付这个月的租金。我上个月还没付房租,但我还没到。
合同还没有到18日。还没到期。这对房东来说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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