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常见量刑与加重处罚情形

更新时间:2019-04-02 17: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升,强奸案件数量逐渐减少,但仍有强奸案发生。那么,强奸罪常见量刑与加重处罚情形,是什么?强奸罪的界定,是怎样的?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常见量刑与加重处罚情形

  (1)强奸罪常见量刑: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2、强奸妇女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

强奸罪常见量刑与加重处罚情形

  3、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2)强奸罪加重处罚情形。

  犯罪嫌疑人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

  二、强奸罪的界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也不应认定为强奸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由于强奸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所以,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强奸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强奸罪。

  (5)犯罪主体: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当中涉及到中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强奸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过间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构成强奸妻子的强奸罪。

  女人也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例如妇女教唆一智障人士强奸别的妇女。

  (6)强奸罪的特殊形式: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一犯罪的主体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为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三、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因为幼女正在发育成长时期,对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事物缺乏辨别能力,既不知道性交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结果,也不可能真正表达自己的意志,容易上当受骗,幼女被奸后,往往会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这两个罪不仅侵害的客体不同、而且侵犯的对象也不同。强奸罪侵犯的对象是14同岁以上少女或者成年妇女,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满14同岁的幼女。

  (二)客观方面不问,强奸罪,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从他手段,致使妇女不敢抗拒、不能抗拒、无法抗拒和不知抗拒,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而奸淫幼女罪,则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构成奸淫幼女罪。

  (三)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而且只有具有奸淫的目的,才能构成强奸罪,否则,就不构成此罪。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不仅具有奸淫幼女的故意和奸淫的目的,而且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无法从幼女的外表判断其叼可能尚不满14周岁,也不具备了解该幼女实际年龄的条件,也就不能定为奸淫幼女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0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奸淫幼女已一并纳入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罪名已经取消。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犯强奸罪的,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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