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时,男性出首付款选购的房屋,买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姓名。但男主角一直是主还贷人,且女性未出一切钱。现与女性提出分手,女性愿意不必该一套房。是不是必须出示一份公正函彼此签字盖章才可以防止以后多余的不
更新时间:2020-10-07 06:48:06
问题描述:
谈恋爱时,男性出首付款选购的房屋,买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姓名。但男主角一直是主还贷人,且女性未出一切钱。现与女性提出分手,女性愿意不必该一套房。是不是必须出示一份公正函彼此签字盖章才可以防止以后多余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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