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劳务派遣的情况,实际上,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使用这些派遣人员就需要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需要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随时解除。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经济赔偿金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的内容,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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