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表【2】“本期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填错至“上期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专管员说不可抵扣且应该进项税转出,是否有补救措施?
更新时间:2019-11-02 18:44:02
问题描述:
2017年12月-2018年2月,共3月。增值税表【2】“本期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填错至“上期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金额”,已申报成功。4月时,专管员发现填报错误,专管员说不可抵扣且应该进项税转出,是否有条文规定?是否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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