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成立后,即生效。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客观情况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有时原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大合时宜,这就有了变更合同的需求。那么怎么变更劳动合同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
一、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点
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二、变更劳动合同需坚持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虽然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变更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随着劳动合同双方和社会的客观情况的变化,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的情况。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用人单位,但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并且,还需注意这一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