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

更新时间:2019-06-20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对于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是多少?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

  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有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

  二、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几年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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