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失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符合失业保险申领条件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但是在受理中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失业保险缺乏了解,导致费时费力。那么,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手续是,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两张一寸照片等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失业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医疗保险费补助(补助期限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相同);
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生育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补助;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是谁都有资格的,需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程序一步步办理。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