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工伤认定程序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5-25 18: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大多数职工并不具备工伤相关知识,若其遭受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后,该如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制度健全,可能会定期进行相关培训,或者主动去处理工伤事宜;反之,职工的相关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知晓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规定,更好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找法网小编就跟大家详细说说:“最新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以后发生这种形就知道主张权利了。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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