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是必须要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能随便乱写,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注册的如何写公司章程呢?公司章程制订中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拟写公司章程是有相关规定的,首先开头为《XXXX公司章程》XXX为公司全称,然后写:
第一章,第一章为总则,下分六条内容,分别对应公司宗旨、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出资人及股东细明(包括出资额、姓名、身份证号)、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第二章主要内容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一共为五条,分别为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公司登记后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
第三章主要内容是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条件;
第四章主要内容为公司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
第五章主要内容为股东会及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章主要内容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任职资格及职权;
第七章主要内容为财务、会计职权和财务审计表格细明;
第八章主要内容为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第九章主要内容为公司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的相关事项;
第十章主要内容为公司工会的设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章主要内容为一些相关附则。
(一)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些公司的章程大量简单照抄照搬公司法的规定,没有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条款,对许多重要事项未进行详细的规定,造成公司章程可操作性不强,制定出来后往往被束之高阁。
(二)不符合《公司法》精神
某些公司的章程,内容明显不符合《公司法》精神,甚至有剥夺或者变相剥夺股东固有权的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强调不够,对公司管理层权限边界界定不够清晰,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给公司的正常运作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
(三)公司章程操作性不强
目前,许多公司的章程几乎是一样的,差异只是表现为股东的姓名、住所、资本规模等方面,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文字以及通过这些文字所要建立的自治机制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千篇一律。没有个性化的设计,一旦遇到问题,操作性不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注册的如何写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司章程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要把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股东权利义务等都要写清楚。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