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10-11 15: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正当防卫不仅是防卫权,而且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律行为,立法上开始对正当防卫进行一定的规制。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明显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如何处理?正当防卫构成有几个条件?哪些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明显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如何处理

  一、明显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构成有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三、哪些情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假想中的侵害行为就是自己靠想象力想出来的,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要对方实际有不法侵害的行为攻击你了,你才可以进一步开展正当防卫维护自己。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如果说对于行为已经实施完的侵害行为还去防卫的,那么,自己不是在防卫,而是在实施侵害了。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谁打你,你防谁就是正确的,如果最后防了其他人的就不算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明显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如何处理、正当防卫构成有几个条件、哪些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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