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效力

更新时间:2019-04-30 17: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日益增多。也有出现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留下财产发生纠纷的事情,因此就会提前把财产做合理的处分。在订立遗嘱进行公证是立遗嘱的行为人经常会选择的,那么遗嘱公证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效力用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嘱公证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效力

  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发生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即确认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内容不再执行。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继承编部分,草案删除了现行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规定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充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遗嘱公证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效力

  二、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三、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遗嘱公证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效力、遗嘱公证注意事项以及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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