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认为请专业的人比如律师,为自己写一份遗嘱会更有效力,所以选择代书遗嘱。只不过代书遗嘱比起自书遗嘱要求多一些。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是否有效?代书遗嘱范文由谁保管?代书遗嘱范文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带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如果代书遗嘱缺少上述任一要件的话,均为无效遗嘱。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见证人属于上述三种身份,那么代书遗嘱也应视为无效。
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
遗嘱保管人有以下几个义务:
1、按照遗嘱人或其业务职责的要求,负有保守遗嘱内容秘密的义务。
2、经遗嘱人要求,随时交还保管的遗嘱给遗嘱人亲自收受。
3、在知道继承开始后,及时将保管的遗嘱提交执行遗嘱的社会组织,或已确定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
遗嘱保管人即使认为该保管的遗嘱是无效遗嘱,亦负有立即提交的义务。
立遗嘱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民族:_____族 ,现住_____,身份证号: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1、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2、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了位于_____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
(2)自愿将该房屋赠与_____个人。
(3)必须对_____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_____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3、其他:
(1)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签字):_____
代书人(签字):_____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签字):_____
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公证处盖章)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见证人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那么无效。并且一定是要在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前提下进行的,所有的见证人都签字的才有效。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