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老人请律师为自己立下遗嘱的情节,并且可以发现除了律师在还会有见证人。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有哪些?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遗嘱公证要见证人到场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对遗嘱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如果想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有效,遗嘱见证人必须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这三类人。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国家只规定了当事人必须要到场因为遗嘱公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不能够由他人代理,或者是委托只能够由立遗嘱的,本人亲自到场,所以见证人是不需要到场的。办理遗嘱公证事项,公证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应注意:
(1)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
(2)遗嘱人是在了解遗嘱的性质、特点、效力和引起的法律后果才作出的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应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如为共同共有财产,应当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4)公证人员可以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也可以为遗嘱人代拟遗嘱;
(5)遗嘱人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用公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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