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加上对法律的漠视,使得这些人纵容自己走进法律的禁区,触摸职务侵占犯罪的高压线。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新刑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辩护技巧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上海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后文简称《标准》)的规定,该罪的量刑起点是: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罪辩护技巧有:
1、以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2、以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3、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财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4、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5、以死否实施侵占行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6、以涉案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7、以其他法定理由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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