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复杂,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那么,哪些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呢?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哪些离婚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哪些离婚财产可以分割的介绍,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过要注意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