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4-18 18: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是法律授权行政复议机关的一项权利。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也是上级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形式,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一种制度。那么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范围有哪些呢?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

  一、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范围

  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范围包括: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

  复议审查范围要比司法审查范围更为宽泛。司法审查一般只包括合法性审查,而不包括适当性审查。

  1. 合法性审查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

  第一,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法定职权。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和撤销以及职权行使的范围,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越职权,行使不属于自己的职权,或者侵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权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违法。

  第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该具体行政行为就属违法。

  第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与申请人行政违法事实相对应,该适用甲法而适用了乙法,或者该适用某法的甲条而适用了乙条;适用的法律、法规应是行为人行为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也不能是违法的规章或者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程序合法。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经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都属违法。例如:法律、法规规定了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审查、批准等程序,而行政机关不经过或者不按照这些法定程序办理的,都属于程序不合法。

  2. 适当性审查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发现其依据的规章或者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在其职权范围内予以撤销或者改变,而没有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申请的规定,关键在于是否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自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办法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附带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行政附带审查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通过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可以行政复议附带审查吗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起对行政法规附带性审查。
行政复议能付附带审查部门规章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主要指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内容。重点是程序审和实体审两个方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主要指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内容。重点是程序审和实体审两个方面。
附带审查的,不能直接提出行政复议吗?
你好 要看情况 具体是什么呢
行政诉讼中附带审查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
有没有行政复议附带赔偿的文书范文
可以附带行政赔偿,在行政诉讼的同时
被罚款,怎么办?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和对方协商配合您变更营业执照
酒后驾驶,还是降级。
结合驾驶证类型确定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复议,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复议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特殊工种退休问题,准备打行政诉讼,机械行业的电焊工,单位建厂到2022年都是按特殊工种退休(有公示表
焊工属于特殊工种。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特殊工种连续工作年限因工种不同对工作年限也不一样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时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证据进行调取,但是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只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