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不是由交通部门或者司法机关随意评定的,它已形成了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那么,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伤残等级有: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Ⅵ级、Ⅶ级、Ⅷ级、Ⅸ级、Ⅹ级。
一、Ⅰ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Ⅱ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Ⅲ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Ⅳ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Ⅴ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Ⅵ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Ⅶ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Ⅷ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Ⅸ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Ⅹ级伤残的评定标准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分为十级,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来评定:日常生活能力,工作、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身体活动范围的限制程度。伤残包括的是精神上的、生理上的和解剖结构上的异常,在办案机关依法指派评定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