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满两年是其中的一个事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若能收集到分居的实质性证据,相对于普通离婚案件而言,就可以提高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概率。那么,分居离婚怎么收集相关证据呢?现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一、分居离婚相关证据的收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三、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大家都知道,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而普通的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能手收集到离婚满两年的证据,将对起诉离婚的主张被法院采纳的概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