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着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要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进行鉴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多长时间拿到评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现实中几日内就可以拿到)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伤残级别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级别鉴定、误工损失日鉴定。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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