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要转让是要办理很多手续的,首先是要签合同,还涉及到交税、开票等问题,如果不去了解一下相关手续,是很麻烦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交税?如何开票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转让土地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计算规则:
在土地转让的过程中,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采用的增值税计算方法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一般纳税人
(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也可以选择适用差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只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的差额扣除,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
(1)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采用差额计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适用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第八条销售不动产、财税(2016)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三、其他政策(二)。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里的法定的扣除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
③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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