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是指采用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那么可撤销婚姻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怎么撤销结婚登记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怎么撤销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5、特殊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终止办理。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三、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怎么撤销结婚登记的方法,根据上文所言,撤销结婚登记是有条件的,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销结婚登记。因为要视情况而定,所以具体的详细资料还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