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很多情侣在确定好对方就是自己想要携手共度一生的人以后就会挑选一个黄道吉日去领结婚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流程?什么情形下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颁发结婚证。
二、什么情形下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1、《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1)或第(3)、第(4)、第(5)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如果当事人是第(2)项规定的情形,若存在胁迫问题,也被婚姻法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3、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综上所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当事人表明结婚意愿,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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