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合同中一般我们都会约定好租赁期限,在有一些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期限或者约定的比较模糊不清楚,就是不定期的约定租赁。那么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怎么处理?下面是找法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从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定期分析介绍的。
一、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a.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b.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期限相关内容。但是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在合同订立阶段做到全面、严谨,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律师拟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