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时,自愿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文件。协议离婚书是需要自己准备还是必须去民政局拿呢?今天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协议离婚书是否要到民政局拿?
协议离婚书要到民证局拿吗
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应当事先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所以一般是自行准备,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有协议离婚书才可以。当然,有些民政局也有协议离婚书范本,可以按照事先的约定填写内容。
离婚协议书书写须知: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⒈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⒉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⒊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⒈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⒉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⒊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⒉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⒊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
以上就是协议离婚书是否需要去民政局拿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所有帮助。如果您有更多有关协议离婚书的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找法网平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