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很多去一线城市工作的年轻人都是需要进行租房的,有的人租的房子的时间比较久就想把房子进行装修一下。那么,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由谁承担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以一则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介绍:
吴女士目前在沪打拼,平时租房居住,为了让自己的居住环境更加舒心,她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花去了一笔不菲的费用。租期过半,因工作调动,吴女士想要退租,此时被告知若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吴女士觉得押金不予退还可以接受,毕竟自己违约在先,但因装修产生的费用出租人应当予以补偿,自己的装修行为使得该租赁房屋附加价值增加。但出租人坚持不予补偿,且要求吴女士拆除或者选择无偿送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决定拆除还是继续使用。
案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吴女士要求出租人补偿或者支付一定装修费用的请求难以实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对装修费用承担进行约定,如有,则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但吴女士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进行约定,那么只能通过法律规定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吴女士的装修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吴女士自行负担,不仅如此出租人还有权请求吴女士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吴女士可将房屋中便于拆除的部分,在不破坏租赁房屋的基础上拆除后带走,其他费用建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选择诉讼,结果可能对吴女士不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由谁承担”的案例,我们可以知道,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一般是由承租人承担的,但是实践中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