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后,很多农户对其都不是很明白,不知登记后会带来哪些好处,那农村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吗?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建房迷注释,这一块就是真正与我们建房迷有关的)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农村自建房也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 询办理。
二、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不动产登记证可以个人办理,但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以下是办理登记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或总证复印件);
3、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原件);
4、经成果确认后的房屋测绘报告、分丘图(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原件);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原件。
(2)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申请人涉外人士或为港澳台胞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须办理公证。
(4)如申请人存在共有情况应共同申请登记。
自建房也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但是记得带上上述的材料哦,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