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期限到时间以后怎样

更新时间:2020-10-19 15: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土地并没有永久的使用权,个人也没有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最多就七十年,但是无须担心,即使年限到期也可以进行续期。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土地确权期限到时间以后怎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土地确权期限到时间以后怎样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可以知道,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而不是永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确权期限到时间以后怎样

  二、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过期之后可以续期,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土地确权期限到时间以后怎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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