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属于我国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在大家心里应该也有很多关于自首的疑问,那么哪些可以认定为自首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哪些认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11种可认定自首情形:
1、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
2、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1、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二、怎么样才算投案自首
1、《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可见,要认定自首,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自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
我国也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在刑法上订立了关于自首的一些法规,在自首后,是受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