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司法拍卖也有原来的传统司法拍卖延续出网络司法拍卖,那么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的主体是谁?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哪些信息?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
网络司法拍卖采用法院自行拍卖的方式,即由全国各地区人民法院作为拍卖主体,根据平台规则,自行入驻,网上开设店铺公开处置要拍卖的资产。 打破了传统现场拍卖的时间、空间限制,为拍品的处置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使全国各地的竞买人无需亲临现场, 便可以参加竞买,可以有效的防范各个竞买人之间可能出现的串标等弊病。法院借助淘宝平台的技术手段,完成网上展示、推广、报名、出价、付款等工作。法院自行完成标的带看、实勘、制做拍卖资料、接受咨询等线下服务工作。 同时,充分发挥淘宝网互联网资源优势,引入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的入驻,辅助法院完成线下资产的处置工作。 这样,弥补了欠缺的线下处置能力。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信息:
1、拍卖公告。
2、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3、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4、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5、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
6、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7、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8、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9、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10、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
11、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小编建议我们在拍卖过程前要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