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大多数的买卖合同我们通过口头约定就可以了。但还是有一部分货物数量大、价款较大的买卖,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如何签订?找法网将就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请向下文阅读。
一、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分为三类四种。具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适应的合同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如果事后被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则有效,如果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
二、买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1.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 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同时也是合同目的实现的必不可少的义务。
②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中是以转移货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所以出卖人还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通常货物指需要通过交付货物,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但是像房产、车子等货物还需要通过变更登记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
2.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① 支付价款,价款是买方获取货物(标的物)所有权的交换对价。
② 受领标的物,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时,买方应及时的接受货物。
③ 对货物进行检查通知的义务,买方接受货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尽快检查验收货物,如果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或者货物存在瑕疵的,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事实上,合同的签订是一门大学问,不管是在哪一个环节,当事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存在瑕疵,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