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刑罚由严苛走向轻缓,是必然趋势。缓刑便是在这种形势下产生的。那么,缓刑应符合什么条件?缓刑人员可以参加选举吗?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什么时候计算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缓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就能够参加选举。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