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钱财管理的方式越来越多,关于金钱的犯罪事件也是层出不穷,骗取方式也是有很多。而大部分都是关于非法集资的,其中就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将严重扰乱社会市场金融秩序,是需要严肃惩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有罪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有罪吗
单位员工明知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依然参与,在其中单位属于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的,与法人或负责人一样,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定罪量刑。
员工没有直接参与违法吸纳公众存款的策划,仅仅是作为公司的员工执行了老板的指令,且在不知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有罪吗?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仅仅是作为公司的员工执行了老板的指令,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