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拥有社保卡后,个人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那么怎么使用社保卡看病?补社保卡期间如何看病?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3、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4、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第一步:预挂失。
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拔打12333热线,提供身份证号码、医保卡电脑号。
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
第二步:补新卡。
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
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第三步:领新卡。
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三个月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怎么使用社保卡看病、补社保卡期间如何看病的内容,使用社保卡看病一般都是在挂号时就需要出示社保卡,有的地方是最后结算费用时出示社保卡。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