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那么哪些哪些纳税人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呢?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纳税人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如下:
1、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暂行条例所指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贸易型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80万元。
2、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暂行条例所指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
3、纳税人从事营改增应税服务,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可以可开专用发票 (即可抵扣发票), 增值税发票(17%);
2.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
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能与更大的公司合作,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容易做大;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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