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有多久

更新时间:2019-10-16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社会经济一直在飞速发展中,这样的成果离不开法律的支撑,没有法律规定的限制,就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法律事物的处理在我国都是有相应的时期规定的,那么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有多久?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有多久

  一、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有多久

  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普通行政处罚案件,期限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3、一事不再罚原则。

  4、结合教育原则。

  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6、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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