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合同肯定不陌生,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能碰得到。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那么,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生效的特别条件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2、根据《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则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生效。
3、实践性合同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其特别生效要件。例如,定金合同必须是在定金交付之后才能使合同生效。
按照合同生效的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一般来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能生效了。当然,实践合同、附条件生效合同和附期限生效合同是不一样的,大家要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