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时我们会见到当事人约定某一特定条件,以这一条件是否达成来决定该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那么,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怎么样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二、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三、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四、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出现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决定性作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
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是要根据这四个因素来判断的: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