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有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19-09-09 17: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那么你知道无效合同有哪些类型吗?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无效合同有哪些处理方式?下面就请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效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无效合同有哪些类型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二、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无效合同可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前者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后者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白城打官司请律师收费是多少
律师费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可以予以参考,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 。是这样的,我们签订了一份入股合同,美发店的这个生效吗?
入股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成立时生效。行为人有入股资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对方依法签订入股协议,协议成立时入
请问我要履行哪种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分为:1、中止履行,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