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操作过程和载体与一般书面合同不一样,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管辖权怎么确定?电子合同怎么保存?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
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网络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如果不低于其他技术维护的记录,不应因其是电子的而不是纸的来否认其合法性。我国合同法第11条也规定了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
与书面形式相联系的问题还有签名、原件证据的效力等问题。传统立法是针对纸面合同制定的,所谓的签名原件证据都是以纸为物质基础的,因而电子合同似乎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下文将就电子合同中的签名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
(1)表明文件的来源;
(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
(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
包括签字在内的各种传统认证方法,对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任何认证手段都不是完整无缺的。
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密匙作为电子签章(electronic signature)再配合认证机机构(CCA)发送数字证书对个人持有的私人密匙作认证,实现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功能。
使用EDI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认证较之传统并无更多的不可靠性。事实上传统的签字要求关键在于所采取的符号是否为当事人带者认证该文件的明确目的而签署或采用的,不在于用何种形式进行签字。换言之,签字也可以使用某种带有独特性的符号来代替。实际上目前EDI交易中普遍采用的电子签字和数字签字的技术,不但有认证功能而且更安全可靠,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
电子合同的争议纠纷,由电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主营业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存储起来的。而且还要保留电子文件的完整性,能够鉴定发件人等。依据《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八条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其他相关因素。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子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当事人订立电子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