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已是一个法治社会,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纠纷协商不了的时候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那么当碰到一些较大的案件,我们又没有能力去请律师辩护人的时候,我们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今天就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目的及作用。
一、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目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
三、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
(一)保障人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实现基本权利
法律援助就是典型的“人权工程”,其实质也是“民生工程”,它可以帮助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就学、就业、就医、居住、养老等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二)促进平等:实施法律资源再分配
法律援助制度就是针对法律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由国家对公共法律资源进行再分配。国家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或减免的法律服务,尽可能地克服他们在各种法律活动中的劣势,平等地享受各种法律赋予的权利,理直气壮地对抗各种侵害,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实现正义:促进司法活动公正实施
国家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公平公正地评判,严格依法调节各类关系,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让受害者得到相应的补偿,从而促进矛盾纠纷的“终结解决”,维护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的权威。
(四)注重效率:低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援助活动尽管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是其社会效益是无限量的。法律援助活动的效率问题涉及到物质和精神两种因素,即不仅要保证法律援助投入的经济性,而且还要满足法律援助产出的社会伦理性。法律援助实现效率就是通过法律援助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济合理性去寻找最理想的方式,以最少的财力、人力和物力,进一步在最大限度内实现人对正义、自由和平等的愿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的目的级左右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