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难免和别人发生纠纷或者摩擦,一般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有些人根本就打不起官司,因为经济困难或者身体缺陷等,一般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监护人或是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需要提供有关代理资格的证明
3、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证》或《广州市法律援助证》。其中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出具,包括财产所有情况,即房屋、生活资料、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权情况证明;经济收入情况,即个人工资和各种津贴收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证等;社会救济情况,社会救济证书或证明等。
4、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如合同、契约、协议等权利义务文件;与相关当事人的亲属关系文件;有关机关、部门发出的鉴定性、结论性文件;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5、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在收取材料后5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A、同意 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B、 不同意 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局申请重新审议,由司法局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国务院发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法律援助一般以经济困难且没有委托代理人为前提,若受援助人因为收入变化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或者又自行委托代理人,法律援助应当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