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具体标准

更新时间:2019-09-10 16: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你知道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吗?工伤赔偿怎么计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赔偿具体标准

  一、工伤赔偿具体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30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2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3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9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二、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伤赔偿具体标准和具体的计算方式,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工伤赔偿标准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但在和地区可能标准略有不同。若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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