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更新时间:2020-07-06 17: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知道土地流转对农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此农民都很慎重,问题是很多农民都不懂法,他们就算想慎重也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的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土地用途、价格、支付方式等必须清楚明白外,还应该注意以下9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明白:

  1、流转土地交付日期的约定。一定要注意当地农作物茬口衔接,为保证上季作物收获,又跟下季作物播种衔接,建议一般安排在上季作物收获后下季作物播种前之间进行。流入方中途要变更或解除流转合同的,应该提前半年当面或书面告知流出方,便于流转合同解除后流出方对下季生产早作安排,早作备耕准备。

  2、土地的复耕方式、责任和费用的约定。包括:合同到期后,修建的生产性用房、生活用房、地面硬化物由乙方(流入方)清除还是折价给甲方(流出方);杂草是人工清除还是机器清除还是化学清除;流出方自行复耕还是流入方负责复耕,复耕费用谁承担等;需不需对土地恢复到流转前的空间位置;被破坏的排洪道、排灌渠由谁恢复,费用谁负责,以及被破坏的四至界限由谁负责恢复等。

  3、惠农政策、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享受对象的约定。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流出方享受还是流入方享受;流转租金中包不包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转期间,流转土地被征占用的,征占用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赔付由谁享受,都应该在流转合同中约定清楚。

  4、物价涨跌因素对流转价款影响的约定。有的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较长,对流转租金的约定是固定不变,还是每年上涨或几年一涨,涨多少,上涨百分比是多少?流转租金是一次性全部支付还是分年支付还是几年支付一次?需具体到年月日。

  5、流转经营权抵押担保及再流转的约定。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部分地方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担保及再流转的权能。为此,流转合同中应当对甲方是否允许乙方用于抵押融资、担保,是否允许乙方再流转作出明确约定。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6、由国家财政投资、补助资金形成资产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如四川省农工委2015年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新型经营主体享受国家财政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其所有权归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折股量化给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7、争议处理归属地的约定。流入方(自然人或公司法人)不是本地(县)的,如果今后出现合同纠纷,需要走司法程序解决的,为方便流出方(农户)提起诉讼或应诉,减少应诉路途费用开支,建议合同中约定争议的解决在流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缴纳的约定。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按照政策规定,流入方应当一次性缴纳一定金额的流转风险保证金。在合同鉴证过程中,应注意流入方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如实足额缴纳了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流入方是否按照政策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单位)对流入方准入的主体资格审查,是否向流出方所在县乡(镇)村提交了相关审查资料。需动用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支付拖欠农户土地租金的,一般只赔付半年的土地租金,为此,建议在违约责任中,约定逾期超过3个月未支付转包费/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为走仲裁程序或司法程序解除流转合同留足足够的时间,同时也可以减少流出方(农户)流转租金的损失。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留下流转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合同执行中相关联系;二是流入方属于自然人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本人签具流转合同;三是流入方属于公司法人、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必须向流出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其上一级行政组织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具流转合同的,必须由流入方出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具的书面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供的所有正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流入方单位公章。

  二、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一)宅基住房:如农民的宅基地,被置换成了城市发展用地,而农民在城里获得了一套住房,即农民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二)股份合作:村里依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以民主原则统一管理,。

  (三)土地互换:是指农民之间,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

  (四)土地出租: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承租方(如土地承包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出租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由承租、出租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承包期限内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五)土地入股:是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土地入股的前提,是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

  三、农村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也就是说以后我们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除了注意常规的一些问题,也要着重注意上述的九个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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