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户口迁移出去的话,那首先应当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自己的请求,经得同意之后,获得一个户口迁移证,那带户口迁移证后怎么落户?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带户口迁移证后怎么落户
拿到准迁证之后那就简单了。
携带准迁证、身份证及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即可。
即到即办,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户口迁移的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三、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过期一点时间属于无效的证件,公民需要重新带上相关资料以及迁移证原件到相关户籍部门办理续证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准迁证到期可以续签一次但是不可以超过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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