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犯罪程度比较轻的人,我们国家也会有比较轻的刑罚制度,而管制和拘役就是其中的两种。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呢?拘役有报酬吗?对拘役暂缓执行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拘役是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3、刑期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4、规定不同: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5、程度不同: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属于相对于拘役来讲较重的刑罚。
1、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拘役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2、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申请人: 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X日生,住址: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 ,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
请求事项:XXXXX
事 由:XXXXXXXX..........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拘役和管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刑期计算方式不同;规定不同;程度不同;执行方式不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