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我国刑罚中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拘役和判刑有什么区别?拘役是否适用缓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2、判刑:
(1)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2)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
1、适用。根据《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而对故意类犯罪使用的较少,但也有些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的;贪污数额较少的;盗窃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适用缓刑主要看犯罪行为是否教清,悔罪表现以及平时表现等。)
3、缓刑不可以申请只能建议:一般在庭审过程中积极辩护争取缓刑就可以了(同时提供证明第上面的条件,请求法院判处缓刑),是否批准要看合议庭评议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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