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及科学化的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为基金持有人赚取更多的价值。那么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费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二、基金管理人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开放式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除应当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据基金契约,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2、编制并公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3、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契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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