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家都知道是国家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也是有新的规定的,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需要报送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需要报送的资料
1、税务登记号;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户;地址及电话;目前,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了。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根据该规定,对向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在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不需要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增值税发票的时限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另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是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